道一国际
 
 
新闻中心
分类

新闻中心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紧急通知!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及申报要点
编辑:道一国际 时间:2025-06-09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紧急发布通知,针对半导体产品“原产地”的认定规则。依据海关总署的规定,集成电路的原产地将依据四位税则号变更原则来确定,具体来说,流片地被视为原产地。在申报过程中,请务必准备好PO证明文件,以便海关进行核查。关于详细规定,请大家仔细研读《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122号令》的相关内容。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提出建议,指出无论是已封装还是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在进口报关时,应将原产地申报为“晶圆流片工厂”的所在地。

集成电路原产地认定_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原产地认定规则_cif cip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2004年12月6日,海关总署颁布了第122号令,随后根据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第238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了首次修订。再之后,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又依据第27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为准确判定出口商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的具体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定针对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下的情况,适用于确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共同参与生产的货物的原产地认定。

确定进出口货物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主要依据税则归类进行判断,若税则归类无法准确体现实质性变化,则需借助从价百分比制造加工工序等其他标准进行补充。

第四条关于“税则归类改变”的规定,指的是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对于非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材料进行生产或加工,最终形成的商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所对应的四位数编码的税目分类发生了转变。

第五条“制造、加工工序”这一标准,特指在某国或某地区执行的一系列关键操作,这些操作对制造或加工后的产品赋予其基本特性。

第六条“从价百分比”这一标准,具体指的是在某个国家或地区内,对非该国或地区原产的材料进行生产或加工,所增加的价值如果超过了最终产品价值的30%。这一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表达:

工厂交货价–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

达到或超过三十个百分点,该指标不得低于百分之一百。

工厂交货价

“工厂交货价”是指支付给制造厂生产的成品的价格。

“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的价值”指的是那些直接用于生产或组装成品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值,这包括那些原产地不明确的原料和零配件;这些价值的计算基于它们的进口“成本、保险费及运费”价格,即CIF价格。

上述“从价百分比”的确定必须遵循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依据制造、加工流程及价值百分比等要素,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货物进行界定,相关货物名称详列于《适用制造或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详见附件),并据此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变化。对于未包含在该清单中的货物,其实质性变化需按照税则归类改变的标准进行判断。

《适用制造或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第八条,系由海关总署联合商务部依据实际执行状况进行修订,并对外发布通告。

第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cif cip_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原产地认定规则_集成电路原产地认定


分享到:
道一国际

分享到:

173-8879-5117
Copyright © 2018-2024 深圳市道一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88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