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OB条款情形下,“指定货代”乃是由买方予以安排的承运人代理,卖方需要承担货物抵达船舷之前的全部费用以及风险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FOB就等同于必须采用买方指定货代,实际上并非如此,本文会深入剖析FOB跟指定货代之间的关系,助力你避开外贸之际的常见陷阱。
状况不一定如此,FOB术语仅仅规定了,卖方有责任把货物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然而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使用买方所指定的货代;要是买方所提出的货代报价并不合理,或者信誉较差,那么卖方是完全拥有协商之后进行更换的权利的;在实际业务当中,有许多卖方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才会被动地接收指定货代,不过这并非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起着核心作用的指定货代,是为买方在办理订舱这一事项以及报关等一系列手续方面提供相应服务的。而仅仅只需把货物交到指定地点,并且获取清洁提单的卖方,就完成了自身的对应操作。要是指定货代向卖方提出垫付过高费用的要求,或者是提供超出常规范畴的单据时,卖方是拥有拒绝的权利的。要记住这样一点:FOB并不等同于丧失选择权。
优点:对于卖方来讲,运用指定货代能够使沟通流程予以简化,特别是在买方为长期合作的大客户这种情形下。指定货代一般对买方的清关要求颇为熟悉,能够降低目的港的查验风险。另外,有一部分指定货代会给予运费到付服务,助力卖方避开尾款回收方面的问题。
弊病在于,指定货代极易滋生隐性费用,诸如有订舱费、文件费、电放费这类,并且其收费常常要比卖方自行拥有的货代来得更高。更为危险之处在于,某些不良的指定货代有可能会跟买方相互勾结,实施无单放货行为,致使卖方落得钱货两失的境地。所以,卖方务必要针对指定货代展开背景调查。
进行货代的NVOCC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员资格的查询。正规的货代在道一国际或者FIATA网站能够查到备案信息。第二,对三家以上指定货代的报价单予以对比,着重查看是不是存在“本地操作费”“码头管理费”等模糊项目。第三,借助百度或者外贸论坛搜索该货代的口碑,特别留意有没有“无单放货”投诉案例。
建议卖方于签订合同时,清晰明确地约定,“指定货代要提供正本船东提单”,以及“货款结清之前不准放货”。与此同时,留存保留所有往来邮件和费用清单。一旦碰到指定货代提出要求突然加价或者扣单,即刻马上联系买方并且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问到末尾之际,向诸位提出一个问题:于FOB出口范畴内,你有无碰到过指定货代布下的陷阱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的相关经历,通过点赞的方式,使更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得以避开风险!